重庆-2025-11-25 00:00:00
- 包*(商品种数:*) 包合计:**,***.** 元
|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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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装修工程
需求描述:
*.项目名称:环资侦总队办公场所装修。
*.建设内容及规模:******整体装修,****、****增装玻璃单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采购范围:本项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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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 | ¥**,***.** |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
- (*) 特定资格条件一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特定资格条件二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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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开始时间:**********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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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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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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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请严格按照竞采文件及附件报表清单编制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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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工期:
工期要求:采购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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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要求:
详见竞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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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付款方式 :
竣工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指定账户一次性缴纳合同金额*%作为质量保证金。同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具合同全款发票、验收报告等资料申请付款,采购人在收到正式申请后*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质保期满后,经采购人检查确认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返还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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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质量要求: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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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验收方式:
(*).施工过程应遵照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进行,采购人按照有关要求自行组织进行检查验收。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工程质量,工程用建筑材料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工程完工后,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程序和规程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验收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成交供应商未达到竞采文件的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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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质量保证:
(一)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年;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质量保修责任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天内派人保修。成交供应商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采购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成交供应商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三)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按国家相关法律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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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详见竞采文件及报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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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原则说明: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按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按报价响应时间先后采购人根据供应商上传平台时间最早确定供应商。 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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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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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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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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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纠纷联系人:冉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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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纠纷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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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纠纷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蔡家岗街道同康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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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联系人:王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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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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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蔡家岗街道同康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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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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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冉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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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