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2025-11-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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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关: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 |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工伤调查业务政保合作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 浏览次数: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号),经方案起草、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规定流程。现将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工伤调查业务政保合作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更好保障我市工伤调查,甄别和打击骗保行为,保障工伤保险基金安全运行,为企业和工伤职工提供更高质量服务,开展工伤调查业务政保合作项目。
*.项目名称: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工伤调查业务政保合作项目。
*.项目业主: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需求概况:提供用于工伤调查的车辆,完成工伤事故受理、协助事故核查、信息系统数据录入、文书制作、文书送达、档案整理归档等工伤认定经办业务。
*.项目投资:该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万元。
*.项目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二、决策程序开展情况
*.公众参与。****年*月,在江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公开发布征求意见稿全文,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法制审核。****年*月,人社局法规科对项目进行审核,提出涉及行政给付的内容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后,按政府采购程序有序进行的意见。
*.集体讨论。****年*月,局党组组织召开会议,对项目必要性、方案可行性、风险防控措施进行集体讨论,通过项目决议。
*.公开招投标。****年*月,项目通过政采云系统完成公开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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