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1-26
四川/攀枝花 质疑投诉
攀枝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攀枝花-2025-11-26 00:00:00
攀枝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攀枝花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排队叫号系统和信息发布系统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太航星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号*栋**层****号

被投诉人:攀枝花市中心医院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中段益康街**号

被投诉人: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号*栋*单元**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攀枝花市中心医院排队叫号系统和信息发布系统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评审程序严重违法,开标后废标导致全体投标人商业秘密泄露,采购公平根基已失。

投诉事项*:评审委员会事实认定错误,招标文件“售后服务方案”条款本身已量化,废标理由依法不成立。

投诉事项*:程序严重违法:投诉期内擅自重启招标,剥夺法律救济。

投诉事项*:二次招标文件核心争议条款纹丝未动,首次废标理由不攻自破。反而对采购设备技术要求、评分细则进行调整。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未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攀枝花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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