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25-11-26 00:00:00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工业互联网技术实训室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包别* | 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五路**号 | 报价:******(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包别* | 工业*.*技术应用系统 | 天煌 | ********* | * | ****** |
五、评审专家:
胡育红,陈大勤,金湖(第*包别采购人代表),谢国华,刘金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的**%收取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质疑),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安徽省新桥国际产业园寿州大道**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新桥国际产业园寿州大道**号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
十、附件
附件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