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行政处理决定书
2025-11-26
山东/潍坊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行政处理决定书
山东/潍坊-2025-11-26 00:00:00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行政处理决定书
发布时间:********** **:**:**
发布人:潍坊市昌乐县信息发布

当事人:山东华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潍坊市财政局 潍坊市公安局 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 年全市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潍财采〔****〕** 号)要求和工作安排,财政部门对你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你公司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采购合同无政府采购水印、无签订日期、供应商无法人签章或签字;公示的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未隐藏评委账号信息;未发布验收公告等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等规定。

以上事实有你公司提交的有关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检查工作底稿等材料在案佐证。

综上,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等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你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日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本机关。

联系单位: 昌乐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

地 址: 昌乐县洪阳街****号商务社区*号楼****室

昌乐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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