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11-26 00:00:00
广州房地产智能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方案论证设计项目(三次)需求公示(*****************)(第*包)
一、项目名称:广州房地产智能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方案论证设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四、需求明细
(一)项目价格:最高招标限价人民币贰拾万元(小写:******元)
(二)实施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三)项目内容:房地产智能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咨询、论证和设计。主要是完成南部六省(区)节点机房设计方案,提供从末端视频监控到节点机房再到广州总机房互联互通解决方案,实现“*+*+*”三级架构设计,并设计*个一体化综合管理平台及相应的配套子系统具备的功能和基本架构。
(四)基本要求:需在满足现有场地条件下开展项目设计,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整体建设设计方案及汇报***,整体建设方案中要包括节点机房各功能要素布设图、效果图、工程概算等。其中,贵州省节点机房设计须赴现地踏勘,其他节点机房可参照贵州省节点机房设计方案,采取图上作业方式开展相关工作;广州总机房已建设完成,无需设计;互联互通解决方案无需细化至实施方案。
(五)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
(六)其他事项:供应商需按照需求方要求配备相应知识水平、业务技能的项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并保证项目成员在服务过程中的稳定性。人员中途更换应征得需求方同意并备案。供应商应对项目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制定专人配合需求方完成参与项目所有人员的资格政审和安全保密审查,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和承诺书。
(七)付款及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的**%作为项目启动预付款;中标方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在项目现地踏勘、方案论证设计、评审验收等工作中能够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密切配合需求方开展各项工作,完成整体建设设计方案和汇报***后,支付至合同价**%进度款;待整体方案通过需求方组织的专家评审后,支付至合同价***%。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及部队采购活动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具备鼓励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信用报告,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三)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营业执照等证照。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六)投标供应商企业授权代表需为企业正式员工。
(七)供应商需具备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以上资质或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专业乙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以上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需要质疑的,请在公示期内书面日出质疑建议,加盖单位印章,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需在公示期内收到)、扫描发送邮箱等方式递交我部。匿名提交、未加盖公章,以及未在公示期内有效提交的,不予受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
*.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和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喻先生
电话:************;***********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邮政编码:******
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