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新安县五头镇农村公益事业-2025年王府庄村重点村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5-11-25
河南/洛阳 中标结果
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新安县五头镇农村公益事业-2025年王府庄村重点村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河南/洛阳-2025-11-25 00:00:00

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新安县五头镇农村公益事业*****年王府庄村重点村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河南春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新安县五头镇农村公益事业*****年王府庄村重点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核查、定标,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工程名称: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新安县五头镇农村公益事业*****年王府庄村重点村项目

*、项目代码:************************

*、项目编号:新安工施招标(****)****号

*、标段名称: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新安县五头镇农村公益事业*****年王府庄村重点村项目

*、标段编号:新安工施招标(****)****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工程主要内容包括硬化道路长度共计****.*米,面积*****.*㎡,硬化路面采用****厚***混凝土路面;铺筑沥青路面****㎡,采用***厚*****细粒式混凝土;部分道路设置砖砌护坡;道路排水工程含砖砌明沟****,砖砌盖板沟*****,*****排水管共计****,*****排水管共计****,砖砌圆形雨水井*座;道路亮化工程中** 高太阳能路灯***盏,**高太阳能路灯**盏;新建公共卫生间*座,面积**.*㎡;一号广场上新建树池**个,广场铺设*****厚***混凝土路面****.**㎡,增加户外休闲坐凳*组,绿化部分栽植白蜡、西府海棠等乔木,铺设*****排水管***等。

*、建设地点:洛阳市新安县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扬尘防治目标:施工现场做到“七个 ***%,八个必须”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标段划分:共分为*个标段。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发布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四、评标情况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二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郝身群、崔建桃、王祎馨、贺丽娟、李海江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发布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六、定标情况

*、定标时间:****年**月**日

*、定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一室

*、定标方法:集体议事法

*、中标候选人的核查、比较优势:在资质、信誉、人员配置、技术方案等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河南省亿龙全建设有限公司在报价、业绩、信用方面具有比较优势。

*、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原因:无。

*、经定标委员会集体商议,综合比较后确定项目中标人:

中标人名称:河南省亿龙全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工期:***日历天;

企业资质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项目负责人姓名:焦利艳

证书名称及编号:公路工程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七、本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收取。

收费金额:*****.**元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利用交易系统线上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并签盖法定代表人及单位电子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的电子件。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十、公示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项

*、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本次招标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加盖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

十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安县五头镇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春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洛阳软件园*号楼****室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

监管部门:新安县农业农村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农业农村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集体议事定标意见表.***

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成员信用承诺书.***

招标文件正文(定).***

中小企业声明函.***

*******.******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