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5-11-26 00:00:00
招标公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号)、《淳安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淳安县财政局关于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淳财预执〔****〕***号)的有关规定,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淳安县人民法院对本单位公款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资金存放合作入围银行,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银行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淳安县人民法院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服务(第八次)采购项目。
*、招标人:淳安县人民法院
*、项目编号:*********。
*、本次招标将确定资金存放合作入围银行*家,第名****万元,第二名****万元。存款人根据竞标结果选择资金存放银行。
*、存款额度:
序号 | 采购内容 | 存款金额 (万元) | 存款期限 | 备注 |
* | 银行定期存款存放 | **** | 年 | |
* | **** | 年 |
二、投标银行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银行参与投标应符合以下条件:
()在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
(二)参与投标的银行不得隶属于同法人;
(三)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获取方式:①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浙江省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浙江省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的账号注册;
②潜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③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浙江省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且通过审核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投标人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且通过审核后的时间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程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的,按照无效质疑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未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可在系统中编制投标文件,且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浙江省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按规定进行投标。投标成功会接收短信通知,逾期投标或未上传成功的将视为未投标。
(二)投标地点(网址):浙江省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线上提交)。
五、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开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浙江省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在线开标。
四、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五、采购代理机构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淳安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叶建华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淳安县干岛湖镇南山大街***号
电 话:****-********
联 系 人:汪佳胤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