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2025-11-01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政府食堂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人民政府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大街**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营口市合聚源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柳树镇人民政府派出所二楼南侧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政府食堂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我单位承诺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中标方需在食堂指定区域内为我镇(社区无早餐)提供早餐、午餐服务。经营所用食品原材料由中标方自行采购,须选择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食材每日进场时除登记存档外,需进行感官检验(查看色泽、气味、保质期等),对肉类、禽类等需查验检疫合格证明,留存复印件存档;严格依照行业要求建立“采购*验收*存储”全流程管理制度,原材料采购进货台账需包含供应商信息、采购日期、食材名称、数量、合格证明等,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年;坚决杜绝采购“三无食品”“过期食品”,若发现采购来源不明或不合格食材,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合同期间,甲方不定期进行食材抽检(可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抽检质量不合格的,甲方出具书面整改通知并明确整改标准,中标方须无条件整改;自书面整改意见送达之日起*日内未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取消合同。 *.所有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健康证到期前**日内完成续办;中标方用工须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与员工签订规范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承担用工相关的经济与法律责任;聘用人员资料(含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须在到岗后*日内报甲方行政部门登记备案。服务期间若从业人员因离职、健康等原因不能到岗,中标方须在**小时内安排具备健康证的替补人员到岗,新到岗人员须提前接受*天岗前培训(熟悉食堂卫生规范、设备操作等),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从业人员在岗期间须统一穿戴工服、工帽、口罩(口罩每*小时更换*次),工服工帽每周至少清洗消毒*次;每餐结束后按“三清三查”标准清理卫生:清台面油污、清地面污渍、清餐具残渣,查消毒设备运行、查保洁设施状态、查工具归放情况,确保卫生达标;清洁工具使用后须用消毒剂浸泡消毒**分钟,再冲洗晾干后归放到指定存放点,存放点需贴有工具名称标识。餐厨设施出现损坏(非人为故意损坏),中标方须在*小时内响应,小型故障当日修复,大型故障(如消毒柜整体损坏)**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维修更换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