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资阳-2025-11-25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资阳市城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能力提升改造项目*作业车辆更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知泰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经开区长生桥镇江溪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诺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被投诉人:资阳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四、基本情况
四川诺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资阳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资阳市城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能力提升改造项目*作业车辆更新(*****************),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本项目变相违规收取质保金。
投诉事项*:一方面评分办法存在大量方案分,主观分值比重过大,招标形同虚设。另一方面方案分值没有细化和量化,擅自扩大专家自由裁量权。
投诉事项*:参数逻辑存在问题。四种货物的标的需求在接近角/离去角、续驶里程两个参数违背客观逻辑,有为内定中标人量体裁衣的嫌疑。
投诉事项*:参数的重要程度存在逻辑问题。在技术要求参数上,关于通用性参数(如尺寸等)、新能源参数(如功率等)、功能性参数(如容积等)设置的重要程度存在问题,具体表现为:应当设置为重要参数的新能源参数和功能性参数却设置为一般参数;应当设置为一般参数的通用性参数却设置为重要参数,这种设置不是以采购货物的特点出发,而是以内定中标人适用的产品量体裁衣。
投诉事项*:技术参数同一条款(包一技术参数中的整备质量、外形尺寸)的取值范围与本项目的其他包(包二、包三、包四)存在截然相反的矛盾,不具备参数设置的科学性和逻辑性。这种矛盾的原因在于采购人对包一、包二、包三、包四选取了不同的内定中标人,而不同的内定中标人在这些参数上是不同的设计理念。这实际上是为内定中标人量体裁衣。
投诉事项*:技术参数同一条款与本项目的其他包存在需要与不需要、重要与不重要的完全矛盾,不具备参数设置的科学性和逻辑性。这种矛盾在于采购人对包一、包二、包三、包四选取了不同的内定中标人,在这些参数上,不同的内定中标人存在不同的优劣势,不同的设计理念这实际上是为了不同的内定中标人量体裁衣。
投诉事项*:技术参数满足情况不足三家。本包四种货物标的中,新能源纯电动洒水车*、新能源纯电动清洗车*、新能源纯电动清洗车*,三种标的货物极大可能在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所有参数上,满足品牌不足三家。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未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资阳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