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步头降乡双溪村生产道路建设项目 9个项目合同公告
2025-11-25
湖南/怀化 中标结果
新晃县步头降乡双溪村生产道路建设项目 9个项目合同公告
湖南/怀化-2025-11-25 00:00:00

新晃县步头降乡双溪村生产道路建设项目 *个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新晃县步头降乡双溪村生产道路建设项目 *个项目合同

甲方(采购人):新晃侗族自治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新晃侗族自治县水利局一楼

乙方(成交供应商):湖南志飞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怀化市鹤城区红星街道湖天大桥旁中远新时代广场*栋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成交通知书》(采购编号:晃财采计 *********),甲乙双方就******;新晃县步头降乡双溪村生产道路建设 项目*个项目******;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新晃县步头降乡双溪村生产道路建设项目*个

*. 项目内容:包含路面硬化、新开道路、人饮等内容(具体 以采购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工期要求: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 施工并通过最终验收

*. 《 公 (******/******) 及甲方要求的合格标准

第二条合同金额与付款方式

*. 合同总价:人民币*******.**元(大写:壹佰零贰万陆

仟贰佰壹拾捌元陆角贰分),此价格为固定总价,包含所有施工、 材料、人工、税费等费用。

*. 付款方式: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可向乙方支 付合同总价的**%;

(*)进度款: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并经甲方初验合格后,支 付至合同总价的**%;

(*)竣工款:项目全部完工、通过最终验收并提交完整竣 工资料后,交笫三方出审计报告,甲方按审计报告支付总价的**%;

(*)质量保证金: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自最终验收合 格之日起**个月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

*. 发票要求:乙方需在甲方付款前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发 票。

第三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 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场地边界等项目相关资料;

*. 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村民沟通、用地协调等问题;

*. 监督项目进度、质量,组织最终验收;

*. 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项目款。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 组建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团队,进场前提交《施工组织方 案》;

*.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规范及甲方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与安全

*. 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

行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 项目完工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资料、 结算资料等。

第四条验收

*. 自检:乙方完成施工后自行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甲方 提交《验收申请书》;

*. 最终验收:,甲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最终验收,验收合格 的,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

第五条违约责任

*. 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日按合同总价的* .********;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 退还已收款项并赔偿甲方损失;

*.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日按应付未付款项的*.********;向 乙方支付违约金;

*. 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乙方需无偿整改至合格,因此逾期的, 按逾期完工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其他约定

*.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 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新晃侗族自治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期 :******** 日

乙方(盖章):湖南志飞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

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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