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2025-11-25 00:00:00
金乡县机关事务中心金城大厦物业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省网)、****/****/*****(市网) *、项目名称:金乡县机关事务中心金城大厦物业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投标请慎重。 *、采购需求:金乡县金城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需要物业项目经理、安保人员、保洁、绿化、维修等工作人员,共计**人,资金为财政资金,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年(依据相关规定,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年的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第一期合同结束后,对供应商的服务、履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决定是否再授予第二期合同,以此类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实施采购,承接服务的企业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 *、公开报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总公司及所有分公司之间,只允许一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前 *、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潜在投标人请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电子化运行管理系统后,查看“正在获取采购文件中项目”栏目,下载对应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元 注:(*)凡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的,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没有其他操作,无须在该网站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及报价。 (*)凡未在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投标人应先办理注册,注册后须及时办理**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程序详见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政府采购新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操作,无任何纸质文件。**办理及系统操作咨询:************、************。已办理过注册及电子签章的投标人,登录系统,参与本项目。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政府采购,登录后点击对应采购项目上传投标文件。 *、开启(解密时间) 开启(解密时间)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在开标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自主持人启动网上解密开始**分钟内使用**进行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必须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注册流程如下: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我要注册。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具体程序详见山东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 *、本项目将同时在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变更公告)的,将同时在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更正公告(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采用“去标识化”评审。根据《济宁市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去标识化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济财采〔****〕*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将“明标”和“暗标”分开,同时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对“暗标”评审的格式等相关要求进行编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或登录系统在“在线提问”功能中找到本项目,进行提问。 *、招标人信息 名称:金乡县机关事务中心 地址:济宁市金乡县光明路*号 联系方式:****—*******(赵主任)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乡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金乡县金珠路东金乡县为民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科长 电话:****—******* *、监督部门:金乡县财政局 地址:济宁市金乡县文峰路与向阳路交汇处附近西北 联系人:杨科长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发布人:金乡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