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办事处《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 一般公示
2025-11-25
江苏/南通 质疑投诉
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办事处《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 一般公示
江苏/南通-2025-11-25 00:00:00
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办事处《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来源: 崇川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 **:** 累计次数: 字体:[ ]

王世龙,男,身份证号码为****************。

经查,王世龙在崇川区观音山街道中南世纪花城**幢**层公共阁楼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二条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七条的规定。本机关于****年**月*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苏通崇观城执罚决【****】****号),并于****年**月**日公告送达。

因王世龙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上述行政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

(苏通崇观城执决催〔****〕****号),催告如下:*.王世龙履行本机关行政决定(苏通崇观城执罚决〔****〕****号)的义务的期限为****年**月**日前;*.履行义务的方式: 将位于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中南世纪花城**幢**层公共阁楼破墙开门的墙体恢复原状。

本机关先后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王世龙送达《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苏通崇观城执决催〔****〕****号),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向王世龙公告送达上述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王世龙可联系下方电话或至下方地点获取《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苏通崇观城执决催〔****〕****号),如不前来领取,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将位于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中南世纪花城**幢**层公共阁楼破墙开门的墙体恢复原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王世龙收到本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如需陈述、申辩,请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观音山街道城管执法队内勤室)(地址:太平路***号,联系方式:********)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 ☑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公告张贴于本机关公告栏,崇川区观音山街道中南世纪花城**幢****室王世龙住所地,同时通过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刊登。

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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