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三里坪中心片区排水防涝更新改造项目施工第1次澄清公告
2025-11-25
四川/达州 变更澄清
达川区三里坪中心片区排水防涝更新改造项目施工第1次澄清公告
四川/达州-2025-11-25 00:00:00
四川/达州-2025-11-25 00:00:00
达川区三里坪中心片区排水防涝更新改造项目施工第*次澄清公告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达川区三里坪中心片区排水防涝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名称) 施工标段补遗书**号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的达川区三里坪中心片区排水防涝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条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参照“计价格[****]****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规范文本)中规定下浮**%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填写)。现修改为:?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参照“计价格[****]****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规范文本)中规定下浮**%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填写)。 *、本次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编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更。 *、其余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达州市达川区市政工程管理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