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都柳江、寨蒿河和平江河沿岸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毁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第1次答疑澄清
2025-11-25
贵州/黔东南 变更澄清
榕江县都柳江、寨蒿河和平江河沿岸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毁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第1次答疑澄清
贵州/黔东南-2025-11-25 00:00:00

榕江县都柳江、寨蒿河和平江河沿岸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毁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第*次答疑澄清

来源: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 文章字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榕江县都柳江、寨蒿河和平江河沿岸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毁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补充**、招标代理服务费为:由中标人支付,按黔招协(****)**号文件计算下浮**%为:伍万肆仟贰佰元整(¥*****.**元)收取。

特此通知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贵州千义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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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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