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人民医院(小红旗桥院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施工及监理监理第1次澄清公告
2025-11-25
四川/达州 变更澄清
达川区人民医院(小红旗桥院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施工及监理监理第1次澄清公告
四川/达州-2025-11-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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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区人民医院(小红旗桥院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施工及监理监理第*次澄清公告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达川区人民医院(小红旗桥院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施工及监理监理标段 补遗文件(**)号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网址:****://***.******.**)上发布的“达川区人民医院(小红旗桥院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施工及监理”施工及监理标段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监理标段招标文件做出如下修改: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号)和****年*月**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填写)。”修改为:“?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号)和****年*月**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填写)。” *、请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达州市达川区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