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5-11-25 00:00:00
超市承包经营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超市承包经营
二、项目编号: *****************
三、项目概况:
*.招标内容:该项目由部队提供营业场所,供投标人自主经营,提供以超市经营为主体的商业服务。主要经营食品类、蔬果类、饮料类、生活日用品、香烟等项目,严禁出售酒类、含酒精制品等军队禁止或法律禁止的商品。中标方主要服务单位人员,经营过程中消耗的水电气热费、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费等费用由承包商自行处理。
*.经营权期限: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一年,若军队政策允许且中标方达到协议要求的情况下,可在部队提供的场地续签一次,续签履约时限为一年。
*.项目地点及场所情况:沈阳某单位内,超市面积约**平方米。
*.项目服务需求的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第 *包确定*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烟草专卖许可证》资质证明,并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投标供应商应为派遣人员办理政审手续(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承诺,中标后由采购单位提供统一格式进行政审)。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
(二)申领地点:沈阳市沈河区。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烟草专卖许可证》资质证明,并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投标供应商应为派遣人员办理政审手续(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承诺,中标后由采购单位提供统一格式进行政审)。
*.保密承诺书(格式自拟)。
*.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银联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接收快递的地址及邮编)。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
(五)招标文件售价:*元/份。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投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踏勘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具体地址请联系余先生)。
(三)联系人:余先生。
(四)联系电话:***********。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强制要求供应商参加现场踏勘,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爽、何小波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郭先生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