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生态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拟处置机械式停车设备
2025-11-25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天津生态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拟处置机械式停车设备
天津-2025-11-25 00:00:00
天津生态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拟处置机械式停车设备
****.**.** 信息来源:天津市 浏览次数: *
天津生态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拟处置机械式停车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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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设备类/存货类
资产类别
天津
所在地区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 魏筱薇
联系电话: ********
部门负责人: 袁颖
联系电话: ********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 **************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天津生态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拟处置机械式停车设备
资产类别 设备类/存货类 标的所在地 天津滨海新区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其它披露内容 本次评估值为包含增值税的价值,转让底价包含增值税。
标的信息
设备类/存货类
资产一
规格型号 **** ****** 计量单位
数量 *** 成新率(%) **
是否大型设备
标的描述
标的是否有租赁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天津生态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号创意大厦*****、***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杨建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负责生态城管委会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房屋租赁、景观绿化工程建设与管理、公建项目建设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天津滨海新区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
批准单位 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 批准日期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文件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生态城人才公寓机械式停车设备 资产处置相关事宜的批复 津生函〔****〕**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付清
价款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挂牌公示期间为尽职调查时间,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致电预约,并按 照转让方规定时间统一进行现场看样,完成现场看样后,由转让方向其出具盖章版《现场看样确认函》。(看样 联系人:钱振航,电话: ***********。电话预约申请时间:工作日上午*:**至**:**,下午**:** 至**:**) *、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受让方对转让方挂牌转让的标的资产现 状情况及存放地点进行过充分了解和确认,完全认可标的资产的现状,自愿接受标的资产全部现状、瑕疵、数量、配置及运输、拆除成本,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包 括但不限于经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样确认函》方可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意向受让方成功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后, 即视为已完成对本标的资产全部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已详细阅读本标的资产评估 报告所揭示的内容,接受本项目挂牌披 露的全部信息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对标的资产现状、瑕疵、数量、配 置及运输、拆除成本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 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运输成本为由退还标的资产。 *、如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签订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后,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订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后,签订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后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 *、交易双方在取得天津产权出具的资产交易凭证后,即表示该转让标的资产权利的转移。最终受让方须同意在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本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全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本项目标的资产为现状交付,转让方不承担安全、质量、环保等瑕疵保证责任。 **、本项目标的资产所涉及到的一切拆除、清运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最终受让方在移交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规章、制度,由最终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责任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最终受让方须在天津产权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等候转让方通知,告知具体进场时间后方可进场履行本项目标的资产交接手续及设备搬迁。最终受让方自通知之日起**日内须完成本项目标的 资产的清(拆)运,未按要求的时限内 清(拆)运完毕的,转让方有权将标的 资产移出原有场地另行存放,其中拆除、运输及存放,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对我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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