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1-25
四川/内江 质疑投诉
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内江-2025-11-25 00:00:00
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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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内江市市中区****年困难老年人家庭智能适老化改造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祥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五福西路**号**号

被投诉人:内江市市中区民政局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人民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久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经济开发区国际家居商贸城电商大楼十四楼

相关供应商:隆昌市康静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跃进街***号*栋

四、基本情况

四川久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内江市市中区民政局内江市市中区****年困难老年人家庭智能适老化改造(*****************),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一:项目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二:项目评审流程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当评审委员会(采购人/代理机构)在明知中标供应商信用有问题,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情况下,仍然继续评审并推荐其中标,这一行为直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法规的核心原则和强制性规定。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三:项目合同在质疑未作出质疑期间已经签订履约实施。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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