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2025-11-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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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辉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梅岭馨苑**栋*单元***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一个供应商承担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专项法律服务的工作。(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②*⑥项内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原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原件)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原件)
*、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地点及方式:供应商须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至湖北辉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梅岭馨苑**栋*单元***室)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辉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梅岭馨苑**栋*单元***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辉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梅岭馨苑**栋*单元***室)。
六、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发布媒体: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地址:宜昌市枝江市白洋镇丰岗路(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联系人:胡晨晨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辉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梅岭馨苑**栋*单元***室
联系人:陈原钦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