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11-25 00:00:00
- 包*(商品种数:*) 包合计:***,***.** 元
|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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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装修工程
需求描述:
为服务两江新区夜间经济,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具有时代感、科技感、地标性、多元化的特色迎春灯饰,营造市民过年味、温暖游子归家路、明耀山城繁星天的节日氛围,增强两江新区夜间的经济活力。本项目范围包含商圈一期步行街南北两端、中轴线、嘉陵公园花海、北城天街下段等区域。建设内容包括照明灯具及配套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期维护及拆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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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件) | ¥***,***.** |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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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开始时间:**********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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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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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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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
*、上传时间:****年**月 **日**:*****:**。
*、上传要求: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进行网上报价并上传盖章的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交供应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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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工期:
供应商须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并确认同意本项目必须在****年**月**日前完成主要节点亮灯。项目展示期约为*个月(自验收之日起计算,具体展示时间及拆除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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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暂定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元(大写:玖拾玖万陆仟零壹元捌角玖分)。供应商的暂定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设置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二)报价原则
*.计价方式:本项目投标总报价为暂定金额,项目结算时根据中标价对应的下浮率据实结算。
下浮率=(暂定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中标价)/暂定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
结算总价=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详见附件二)*(**下浮率)*实际完成工程量
若供应商填报的投标总报价与填写的下浮率计算结果不一致的,根据下浮率修正投标总报价。
注:结算时,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等(如果有)不允许调整。
*、在接到采购人的拆除通知后,供应商应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尽快对本项目内(包含但不限于)所有的管线、送配电装置、挂件、灯具、装饰物、灯饰小品、钢结构、螺栓支架、脚手架等物资进行有序拆除,拆除的物资由供应商自行处置并抵扣拆除费、运输费、出渣费等,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报价范围:各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附件二),竞采文件及补遗文件约定的范围进行自主报价。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包含了为实施和完成该项目所需的直接费(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灯饰及相关配套装置等的费用)、间接费、拆除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费(含工程实施期间物价涨落的风险)、规费等所有费用,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费用,除此以外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为采购人规定数量,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中标后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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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付款方式 :
根据工程形象进度计划进行工程款支付,只有在供应商完成当月进度时,才能进行工程进度款审核(如因供应商原因施工进度滞后,付款时间顺延),每月支付经监理人和跟审单位(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的当月实际完成合格的工程量**%的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经监理人和跟审单位(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的累计完成工程量的**%的工程款;工程结算经第三方审计机构(或国家审计机关)审核且按采购人要求拆除灯饰后,支付至完成工程量的***%的工程款。
*.以上各支付阶段审核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采购人原则上在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按开票日期计算)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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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原则说明: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家及以上相同最高得分的,按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总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投标总报价相同的,现场采购人抽签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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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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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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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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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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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纠纷联系人: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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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纠纷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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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纠纷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建新西路*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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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联系人: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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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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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财富大厦*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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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修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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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冉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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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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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商圈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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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廖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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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