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25-11-25 00:00:00
中京盛禾绿色食品加工(一期)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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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京盛禾绿色食品加工(一期)项目(***)
更正(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中京盛禾绿色食品加工(一期)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现作澄清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 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万元;项目拟占地约**.**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车间约******.**平方米(动物油脂生产区)、*#车间 *****.**平方米(卫健食品生产区)、检测中心 ****.**平方米、研发中心****.**平方米、门卫**.**平方米,地下建筑****.**平方米,购置安装生产检测设备,配套场地硬化变配电设施、给排水、通风、消防、绿化、环保等辅助工程,以最终以政府规划部门审批通过建设规模为准。”澄清更正为“*.* 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万元;项目拟占地约**.**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车间约*****.**平方米(动物油脂生产区)、*#车间 *****.**平方米(卫健食品生产区)、检测中心 ****.**平方米、研发中心****.**平方米、门卫**.**平方米,地下建筑****.**平方米,购置安装生产检测设备,配套场地硬化变配电设施、给排水、通风、消防、绿化、环保等辅助工程,以最终以政府规划部门审批通过建设规模为准。”文件中其他章节中所表述的建设规模内容皆以上述更正内容为准。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不作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公告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招 标 人:安徽中京盛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晟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