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桓仁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中“服务需求响应表”内容缺失,以本次澄清文件为准,开标时间修改为:********** **:**:**,开标地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文件、报名,参与投标。 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 号)的要求,取消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文件。投标供应商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前,须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签到登记。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地址:桓仁县桓仁镇长江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座**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蓬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