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2025-11-25 00:00:00
受金湖县教育体育局委托,淮安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金湖县教育体育局户外健身器材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金湖县教育体育局户外健身器材采购及安装项目
*.本项目最高限价:壹拾陆万伍仟元整(¥:****** 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项目简要说明:健身器材采购及安装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到位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全部器材按期交付送至采购人指定场地,安装、调试并经使用方验收合格后付款**%,第二年付清余款。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二)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三)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供应商资格要求以磋商文件第六章第六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三、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本项目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如果投标人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于****年**月 日下午**:**前将投标确认函(加盖单位红章)送到采购代理地址,超过规定时间将不接受报名。联系人:吕工 ,电话:***********。在规定时间内未投送投标确认函的,开标时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并原封退回。
凡已投送投标确认函的供应商因故未能参与现场投标的,需将取消参与投标的书面情况说明在开标时间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淮安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电话:***********,否则将根据《江苏省供应商管理条例暂行办法》予以处罚,记录诚信管理档案,降低信用等级;连续*次或一年内累计达到*次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限制一年内参与我县政府采购活动。
注:如果潜在供应商未按要求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在磋商文件发布期间如磋商文件有所更正或修改而代理机构因没有收到确认函以及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潜在供应商的,其责任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在有效时间内未至代理公司报名确认参与本项目磋商,开标前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并原封退回。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供应商按上述要求递交了“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后代理机构发放招标文件,申请人可携带*盘前来拷贝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点**分到**点**分,下午*点**分到**点**分,节假日除外)
五、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
磋商时间:****年**月*日下午**:**;
磋商方式:供应商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现场开标。
磋商地点:金湖县教育体育局三楼会议室。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郭主任联系电话:***********;
(*)开评标现场联系人:吕工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吕工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金湖县金湖路**号
七、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本次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整。
八、其他事项:
(*)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淮安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磋商的相关事宜。
(*)招标代理费:参照苏招协〔****〕*号文规定标准的**%作为本次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本项目由采购代理机构协助采购人完成此项目,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交纳服务费,此费用须包含在报价中,无须单独列项计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