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十五五”大气污染及噪声污染防治规划编制项目终止公告
2025-11-25
安徽/蚌埠 终止废标
蚌埠市“十五五”大气污染及噪声污染防治规划编制项目终止公告
安徽/蚌埠-2025-11-25 00:00:00
蚌埠市“十五五”大气污染及噪声污染防治规划编制项目终止公告 **********
蚌埠市“十五五”大气污染及噪声污染防治规划编制项目终止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蚌埠市“十五五”大气污染及噪声污染防治规划编制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共有*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经评审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法定数量,本项目采购终止。

三、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要求: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或电子印章)后通过邮箱(*********@**.***)提交。

*)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蚌埠市生态环境局

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东路****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利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蚌埠市荣盛时代广场*号楼***室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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