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5-10-24 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呼和浩特锡林南路支行营业室原址装修施工集中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呼和浩特锡林南路支行营业室原址装修施工集中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呼和浩特锡林南路支行营业室原址装修施工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号国际金融大厦(即交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大楼南门)****室进行了开标、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内蒙古正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标报价(含税):*******.**元
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日历天内竣工交付使用(实际开竣工时间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健康街**号
工程质量:符合招标人要求,且符合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弘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标报价(含税):*******.**元
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日历天内竣工交付使用(实际开竣工时间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健康街**号
工程质量:符合招标人要求,且符合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沃尔德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标报价(含税):*******.**元
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日历天内竣工交付使用(实际开竣工时间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健康街**号
工程质量:符合招标人要求,且符合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公示期过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将予以驳回。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丝绸之路大道**号
联系人:/
电 话:/
邮 箱:/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签章*****;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号国际金融大厦****室
联系人:程蕙、乌日汗
电 话:***********、***********(工作日*:*****:**,下午*:****:**,如遇【电话占线、或未接、或非工作日咨询】,请发短信或邮件)
邮 箱:**********@********.***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