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2025-11-25 00:00: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安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已由 石家庄市长安区行政审批局 以 冀石长审(招标核准)字〔****〕***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长安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长安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长安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对石家庄市长安区**栋 * 级危旧房进行改造,并对房屋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危房改造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涉及居民****户。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对**栋楼的楼体进行改造、屋顶防水保温改造、立面改造以及室内外工程,其中室内工程包括入户门改造、窗户更换、室内管网改造工程以及室内地面改造工程等;室外工程包括室外管网改造工程、照明工程、单元门改造、配备自动售水机及停车位划线等;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服务期限:**日历天; (*)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招标范围: 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工程测绘及相关服务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文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八、其他公示内容
九、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十、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电话: *************
电子邮箱: /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十二、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十三、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 长安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 * | 无 |
十四、联系方式
| 招标人: 石家庄市长安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博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谈中街 * 号 |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号 |
| 邮编: ****** | 邮编: ****** |
| 联系人: 郄自通 | 联系人: 任亚飞 |
| 电话: ************* | 电话: ************* |
| 传真: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