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 关于为【重庆川顺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选聘审计机构】 公开选取【破产业务服务】机构的公告
2025-11-25
重庆 招标采购
【渝北区】 关于为【重庆川顺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选聘审计机构】 公开选取【破产业务服务】机构的公告
重庆-2025-11-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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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重庆川顺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选聘审计机构】 公开选取【破产业务服务】机构的公告
项目编号:*************************
关于为【重庆川顺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选聘审计机构】 公开选取【破产业务服务】机构的公告
【信息时间:**********】
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破产业务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名称 | 重庆川顺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选聘审计机构 |
| 选聘主体 | 重庆川顺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债务人情况 | 重庆川顺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为林应军,注册资本***万,住所地位于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双石街科尔国际商务大厦****号。公司经营范围为 计算机软件服务;计算机软件、硬件的研究、开发、制作、销售;通讯设备(不含地面卫星发射和接收设备)、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的销售;网络综合布线。 |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是 |
| 案号 | (****)渝**强清**号 |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 所需服务类型 | 破产业务服务 |
| 服务内容 | *.审查被审计单位股东出资是否到位,到位金额、未到位金额;是否存在抽逃出资的情况,如果抽逃,确认抽逃出资人及相关责任人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审查被审计单位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挪用公司款项、侵占公司资产的情况,如果存在,确认存在上述行为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审查被审计单位及所有分支机构就其财产是否存在下列行为: ①无偿转让财产的。 ②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③放弃债权的。 *.审查被审计单位及其所有分支机构是否存在下列行为: ①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②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与被审计单位,以及债权人的不当交易,从而损害被审计单位、申请人的。 *.配合清算组与评估公司对资产进行清查核实。 *.就被审计单位与股东财产混同、管理混同、债权债务混同情况发表独立的意见。 *.就审计报告向清算组、申请人、法院等作出说明,回答相关问题。 *.测算被审计单位强制清算可追回财产的金额。 *.审查被审计单位****年*月**日至今的利润及应当支付给股东的分红。 |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 *.机构和团队成员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具备提供破产审计工作中所需服务能力; *.已编入重庆人民法院司法审计机构名单库; *.具有清算项目审计经验,熟悉企业强制清算相关的法律规定,办理过重大复杂清算项目的优先; *.满足清算组对项目完成时间、质量的要求; *.不存在《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回避情形。 |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 服务时限说明 | *.中选的审计机构需要接到中选通知后*日内进场,**日内完成审计机构工作(可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划分工作阶段,单独规定每个工作阶段完成时限)。 *.关于审计费用的说明:审计费用由申请人王颖承担,以最终实际追回的财产总额为计算基数,按一定比例支付审计费用,最高不得超过*万元。 *.支付时间:相关服务费在追回相关款项后支付。 |
| 服务金额 | ¥*元至¥*****.*元 |
| 金额说明 | 审计费用由申请人王颖承担,以最终实际追回的财产总额为计算基数,按一定比例支付审计费用,最高不得超过一万元 |
| 选取方式 | 择优+竞价 |
| 需回避机构 | |
| 回避原因 | |
| 选聘时间 | ********** **:**:**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 选聘主体咨询电话 | 深圳市卓效清算事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川顺强清*审计机构选聘办法 (**.**).*** 川顺*自愿支付审计费用承诺函(打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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