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果坝3-2-3-2
2025-11-25
四川/广元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白果坝3-2-3-2
四川/广元-2025-11-25 00:00:00
四川/广元-2025-11-25 00:00:00
白果坝*******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白果坝*******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广元市朝天区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处置的住房权属清晰,标的未设置抵押等担保物权、无查封、无诉讼、无租赁,详见《资产处置明细表》。 二、交易标的按现状分套转让。转让方对标的所作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凭据。《资产处置明细表》所述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标的产权面积和使用期限以产权管理部门最终确权登记为准,如存在误差,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金额。 三、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实地查验交易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权证、结构、过户、租赁、移交等)。看房联系人胡老师:***********,看房时间:工作日电话预约。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元分所(以下简称“广元分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标的移交。 四、成交后,若因受让方自身原因不符合当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购房资格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其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均不予退还。 五、交易成功后,受让方须于成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屋产权交易合同》,同时结清全部价款。转让方于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进行标的移交。 六、转让方承诺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月内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受让方协助办理,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土地性质为划拨,涉及土地变更的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 七、广元分所在确认收到生效后的《房屋产权交易合同》*个工作日内,从受让方已交的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作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八、其他内容详见《资产处置明细表》《房屋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等资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