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275号部分房产标的三:粮食局机关大院24幢202室转让交易公告
2025-11-25
安徽/合肥 招标采购
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275号部分房产标的三:粮食局机关大院24幢202室转让交易公告
安徽/合肥-2025-11-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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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号部分房产标的三:粮食局机关大院**幢***室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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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项目名称 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号部分房产标的三:粮食局机关大院**幢***室转让 转让底价(万元) ***.****** 挂牌日期 ********** 挂牌截止日期 ********** 资产概述 *、本次转让的标的为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号部分房产,各标的房产权利人均为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的详情参见安徽安联信达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的房屋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皖安联信达评报字【****】第***号)。*、各标的目前无抵押,无查封,标的一、三为占用状态,清场工作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二、四均处于空置状态。*、标的一、二土地使用权类型:划拨,土地类型(用途):住宅,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房屋总层数:*,标的一所在层:*,标的二所在层:*;标的三、四为共有房地产权证,该证件未进行分割,标的三、四面积均约为**.**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房屋性质为房改房。*、现场勘查联系人员:许会计,联系电话:*************。 -
标的资产信息
不动产 类型 住宅 房产证号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号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重要信息披露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各标的房产转让后涉及权证登记或变更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协助;因办理权证登记或变更手续所涉及的各项税费按国家相应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标的房产在移交前发生的相关费用(水、电、物业、卫生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落实解决。*、标的一、二的不动产权证书载明土地性质为划拨,各标的转让后如涉及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则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时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按交付时现状移交,受让方在受让后不得对该项事宜提出任何异议;转让标的的面积以现房产权证证载面积为准,如与实测面积存在误差,不因此影响最终成交价格。*、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并对照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关于标的过户的要求和办理购房贷款等其他条件,自行判断是否受让标的;如受让后标的因受让方原因无法办理房产、土地过户变更等手续,受让方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即限购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竞价保证金不得代缴。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意向受让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云”系统(网址:*****://***.****.***.**),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意向受让方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交身份证(用户注册时已上传的无须再次提交); (*)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披露”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竞价保证金可直接转为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确定为受让方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提出异议。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意向受让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保证金金额(万元) **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服务中心 注册地(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经理、韦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座**楼
附件: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