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2025-11-25 00:00:00
****年“我的韶山行”双峰县中小学生红色研学服务采购(第二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采购合同编号:双峰财采计[****]****
采购人(全称):双峰县教育局
供应商(全称):湖南新华启承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采购项目名称:****年“我的韶山行”双峰县中小学生红色研学服务采购(第二次)
*、采购计划编号:双峰财采计[****]****
*、项目内容:****年“我的韶山行”双峰县中小学生红色研学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是否分包:否
*、项目负责人:王志
*、联系电话:***********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元
*、大写:贰佰陆拾壹万零叁佰零陆元
*、具体标的见附件。
*、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付款方式:¨全额付款:¨预付款:¨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分期付款:结算金额=单价×韶山核定实际参与研学人数(单价=成交单价/最高限价单价×湖南省补助标准),最终结算价以韶山核定实际参与研学人数为准。
三、合同履行
*、服务期限:*日历天
*、地点:双峰县教育局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双峰县教育局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文件
(*)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其他合同文件。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 份,代理机构*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双峰县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