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海绵城市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等保测评服务
2025-11-25
安徽/六安 招标采购
六安市海绵城市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等保测评服务
安徽/六安-2025-11-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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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海绵城市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等保测评服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海绵城市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等保测评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赵岗路**号

成交金额:伍万肆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六安市海绵城市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等保测评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个日历天完成测评工作并出具测评报告。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地方、行业标准。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徽盐龙湖湾一号综合楼*楼,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建设大厦**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徽盐龙湖湾一号综合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工

话:************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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