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2025-11-24 00:00:00
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九都镇集镇街区改造提升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德市蕉城区九都镇人民政府:
报来《蕉城区九都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九都镇集镇街区改造提升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宁区九政〔****〕***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能改善九都镇人居环境,提升城镇形象。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 九都镇集镇街区改造提升项目(项目编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九都镇镇区。
四、项目单位:宁德市蕉城区九都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主要对九都镇****西溪线*条路段两侧人行道进行提升改造,改造总长度****米;对居民两侧雨棚进行规整新建,改造总面积***.***平方米;新建绿化树池**座;雨水管疏通***米,井盖提升**座(雨水箅**座)。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 ***.**万元。建设资金除按照福建省财政厅下达的 ****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万元(闽财预指〔****〕**号)外,其余由蕉城区九都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新增地方债务。
七、项目建设工期:**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定,本单位决定对项目工程建设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事项未达到国家规定的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本单位将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项目已申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核意见表,经项目蕉城区政法委员会和所在地人民政府认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审查,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十一、请据此批复文件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及项目建设“六制”要求,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初步设计报批后,方可报建施工。
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