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2号)
2025-11-25
河南/南阳 质疑投诉
社旗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2号)
河南/南阳-2025-11-25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南阳-2025-11-25 00:00:00
社旗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年第*号)
发布机构:社旗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 一、项目编号:社财采购公开******** | ||||
| 二、项目名称:社旗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一批项目 | ||||
|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华润南阳医药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中关村科技产业园纬七路东段* 号 | ||||
|
||||
| 五、基本情况 | ||||
| 投诉事项*:技术评分权重过低且评审逻辑简单,无法体现项目核心需求(针对技术评分**分),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除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外)。 投诉事项*:整体权重分配失衡,非核心因素占比过高(商务+售后共**分)。 投诉事项*:河南省鑫仁祥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仁祥公司)以***万元高价投标,却以**.**分的最终得分位列中标候选人第*名,且其得分与低价投标人差距显著,结合招标文件评分规则计算,其得分构成存在明显矛盾。 投诉事项*:采购人代表的选择不符合项目采购要求。 投诉事项*:特定参数指向特定品牌。 投诉事项*:中标价格虚高,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本项目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未量化、细化,没有具体的判断标准,投标人难以响应,评委难以客观评审,不符合法律规定。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根据政府采购《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社旗县财政局 | ||||
|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