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新疆扶贫志》编纂评审社会化服务招标项目的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2025-11-24
新疆/乌鲁木齐 变更澄清
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新疆扶贫志》编纂评审社会化服务招标项目的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新疆/乌鲁木齐-2025-11-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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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新疆扶贫志》编纂评审社会化服务招标项目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新疆扶贫志》编纂评审社会化服务招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 合同履约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月内(***日),提交《新疆扶贫志(评审稿)》(通过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审核提交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和《新疆扶贫志资料长编》(与评审稿字数比例为**:*);**个月内完成《新疆扶贫志》正式出版宣传发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月内(***日),提交《新疆扶贫志(评审稿)》(通过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审核提交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和《新疆扶贫志资料长编》(与评审稿字数比例为*:*);**个月内完成《新疆扶贫志》正式出版宣传发行。 |
| *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递交相应发票。剩余款项在相应工作达到评审要求后*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成。 | 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评审稿通过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评审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递交相应发票。剩余款项在相应工作达到提交出版要求后*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成。 |
| * | 评标办法 | 详见更正后采购文件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青年路***号阳光花苑*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经理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