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5-11-12 00:00:00
五象中央公园智能亮化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分类: 公开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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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项目概况:
五象中央公园智能亮化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号绿地中央广场**栋*层(东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 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五象中央公园智能亮化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万元
*.采购需求:南宁市五象新区五象中央公园内,涵盖主入口广场、环湖、核心景观带、主要游步道、景观建筑、水体及特色植被区等关键节点的投光灯、洗墙灯、高杆灯、小品灯等建设调试,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获得 *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每天上午*时至**时,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供应商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以扫描件形式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同时请注明拟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邮寄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信息。
*、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份***元,售后不退。在获取截止时间前将采购文件工本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下述指定账号(备注汇款公司简称及项目编号);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全称: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嘉宾支行
账 号:**** **** **** ****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号绿地中央广场**栋*层(东面))
时间:****年** 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号绿地中央广场**栋*层(东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
*.发布公告媒介: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联合体成员数不超*家,联合体成员中其中一家公司须满足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人信息
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平乐大道**号商务街*号办公楼*楼***室
项目联系人:莫增珍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 李冬宁
联系电话:************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