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水阳镇政府食堂菜品及货品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宣州区水阳镇政府食堂菜品及货品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红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中心菜场*幢*、*、*号、*号
成交金额:**%(折扣率)
评审报价:**%(折扣率)
评审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宣州区水阳镇政府食堂菜品及货品采购
服务范围:提供食堂每日菜品及货品供应服务。
服务要求: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服务时间:一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在年度预算保障的情况下,经考核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超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价格不变。
服务标准: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柯正敏、章笑密、尹祥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原“发改办价格〔****〕***号、发改价格〔****〕***号、国家计委计价〔****〕****号”文件规定标准的**%计取代理费用。
*.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宣州区水阳镇人民政府、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水阳镇水阳大道、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幢*号,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水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水阳镇水阳大道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幢*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主任、方工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采购文件.***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