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UCG20250725GC 医学部会议室改造及室内墙面维修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11-24
广东/深圳 中标结果
SZUCG20250725GC 医学部会议室改造及室内墙面维修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广东/深圳-2025-11-24 00:00:00
*************** 医学部会议室改造及室内墙面维修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医学部会议室改造及室内墙面维修工程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

深圳市松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深圳市湛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深圳市艺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深圳恒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深圳市湛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艺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松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同发南路天珑移动总部大厦南侧******

中标(成交)金额: ***,***.**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医学部会议室改造及室内墙面维修工程

施工范围

近期医学部所提零星修缮需求较多,为加快工程进度,规范工程管理程序,拟将部分零散工程需求整合为一个工程项目,统一进行方案设计和招标施工。本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室内装修、医学部楼宇部分室内墙面翻新、******会议室改造、*******学生科创培训室装修、******和***装修、**空调冷凝水处理、室内网络线路改造等。

施工工期

总工期为 ** 天以内,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方通知为准

项目经理

明思璇

执业证书信息

一级注册建造师中级工程师职称

七、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李富强,冯玉春,戈早川,稂丽萍,刘芳

投标供应商/分项得分

投标报价(元)

诚信部分

技术部分

综合实力部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深圳市松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深圳市湛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深圳市艺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深圳恒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八、公告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 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后自行登录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可以采用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邮寄地址:深圳市南海大道****号深圳大学汇元楼***室,王老师收,联系电话:*************。

*.投标文件

采购人可自行登录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查看投标文件。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深圳大学

地 址: 深圳市南海大道****号

联系方式: 徐老师 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老师

联系方式:*******@***.*** (邮件主题:“老师收****************”)

十一、附件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深圳大学的医学部会议室改造及室内墙面维修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医学部会议室改造及室内墙面维修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深圳市松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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