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5-11-24 00:00:00
关于福清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托老中心)项目家具设备采购
市场询价的公告
福建顺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清市民政局委托,现对福清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托老中心)项目家具设备采购进行公开市场询价。询价结果仅作为本项目最高限价(包括各货物最高限价)测算依据。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踊跃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福清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托老中心)项目家具设备采购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报价表)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
*.*、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国境内供应商。
四、报价供应商需提供的报价材料清单:
*.*、营业执照复印件
*.*、报价人如为法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人如为授权代表,需提交加盖公章的单位委托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报价表(附件*)
*.*、报价承诺函(附件*)
*.*、报价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若有,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意见反馈)
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每页加盖公章。
五、报价材料递交方式:请将所有报价材料加盖公章(*正*副)后正本扫描成***格式,连同****格式材料拷贝存放于*盘中,并密封后于****年**月**日**时**分前以现场递交方式送达福建顺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号福建外运大厦六层东区)。
六、其他事项说明
*.*、报价供应商参与本次市场询价所提供的材料不予退还。
*.*、本项目公开市场询价征集情况及供应商报价情况不予信息公开,所获取的信息仅作为内部决策参考用。
*.*、各报价供应商自愿无偿参与报价,所发生的费用自理,不得向采购人要求支付任何报酬、费用或主张其他权益。
*.*、供应商提供的市场询价材料采购人是否采纳,均不做任何书面回复,最终采购需求以项目正式采购公告中的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所报各货物单价不得高于福建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闽财资〔****〕*号)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七、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各供应商所报所有货物总价不得超过上述预算金额。
八、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清市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清市福人路三农服务中心*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昕然*************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顺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升晶、王新骋、齐雪英*************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号福建外运大厦六层东区
公告附件:
- 附件*:福建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购置费预算标准.*** (***:********************************)
- 附件*:报价表.**** (***:********************************)
- 附件*:报价承诺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