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区人民法院业务用房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2025-11-24
河北/沧州 招标采购
运河区人民法院业务用房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河北/沧州-2025-11-24 00:00:00
公告代码: *******************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数量: 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项目名称: 运河区人民法院业务用房租赁项目
采购联系人: 杨勇 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 河北嘉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区划名称: 沧州市
运河区人民法院业务用房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发布时间: **********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本级
采购人地址 :沧州市朝阳路**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本级+************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河北嘉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颐和国际*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言嘉鹏+************
采购预算金额:******.**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内容:业务用房租赁
采购数量: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 :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供货时间: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运河区人民法院业务用房租赁项目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第一次竞争性谈判公告,此次招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开标当日无投标供应商投标,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运河区人民法院业务用房租赁项目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以上平台发布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此次招标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开标当日只有沧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一家投标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并解密。 ****年**月*日组织相关专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是否存在指向性、倾向性、限制性或排他性进行了论证。经专家论证,本项目无指向性、倾向性、限制性或排他性;评标标准、评标办法科学、规范、公平、合理。因此本项目需要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沧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号管业大厦**楼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自有房产提供自有房产证明;租赁房产提供租赁协议及房产证明。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至**********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采购文件售价:*元(人民币)/本
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开标室(地址:沧州市吉林大道与北京路交叉口)

公示期限:**********至**********
财政部门地址:沧州市解放西路****号
项目联系人:言嘉鹏
联系方式:************
传真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备注:方式: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的,登录系统(网址:****://***.*****.***.**/********/)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菜单,进行交易文件下载操作。下载采购文件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可咨询电话:*************。未按要求在平台系统下载采购文件视为放弃报名,其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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