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 总承包公告
2025-11-24
贵州/黔东南 招标采购
黎平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 总承包公告
贵州/黔东南-2025-11-24 00:00:00
黎平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 总承包公告
贵州/黔东南-2025-11-24 00:00:00
黎平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 总承包公告
| *.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黎平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 总承包已由黎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黎平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黎发改复〔****〕**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黎平县卫生健康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黎平县 肇兴镇、中潮镇、坝寨乡 。 | ||||||||||||||
| *.*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和中心药房及集中审方中心改扩建面积****㎡,包括医学影像、心电诊断、医学检验、消毒供应、转诊会诊医疗云服务中心、中心药房、集中审方中心等业务用房改扩建及配套相关软件和*辆县域医共体一体化健康检查车硬件设施及设备等;*.黔东南州黎平肇兴景区二级医院(肇兴镇卫生院)改扩建面积约****平方米、黔东南州黎平经济开发区二级医院(中潮镇卫生院)改扩建面积约****平方米、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坝寨分院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升改造建设工程改扩建面积约****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等。 | ||||||||||||||
| *.* 合同估算价:********元。 | ||||||||||||||
| *.* 计划工期:*** 天。 | ||||||||||||||
| *.* 标段划分:黎平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 总承包。 | ||||||||||||||
| *.* 招标范围:勘察部分:本工程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岩土勘察全部内容(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 ;设计部分: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实施性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编制、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施工部分: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施工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单位; (*)联合体投标的只需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即可;(*)联合体投标的最多只能是*家单位组成联合体; (*)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牵头单位及各成员单位同时录入信息。 | ||||||||||||||
|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 *.*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 *.其他 | ||||||||||||||
| 其他补充说明: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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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