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城区及近城区325座公交站台3年广告经营权(第三次挂牌)
2025-11-24
湖北/鄂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鄂州市城区及近城区325座公交站台3年广告经营权(第三次挂牌)
湖北/鄂州-2025-11-24 00:00:00

招拍挂详情

项目名称: 鄂州市城区及近城区***座公交站台*年广告经营权(第三次挂牌)
项目编号: *****************
发布时间: ********** **:**
公示信息类型: 招拍挂公告

内容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标的名称

鄂州市城区及近城区***座公交站台*年广告经营权(第三次挂牌)

租赁底价

***.****万元(首年)

挂牌开始日期

**********

挂牌截至日期

**********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鄂州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湖北省 * 鄂州市 * 鄂城区

注册地(住所)

鄂州市吴都大道**号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年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

定价依据

评估

租金调整方式

涉及

租金调整方式说明

租金从第*年开始上浮*%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租赁用途

商业;广告

目前状态

空置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双方各付

交易服务费说明

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其他招租条件

*、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万元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前在“*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本次招租期限为*年,租金按季度支付。年租金从第二年起上浮*%。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公交站台*年广告经营权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当日将第一季度租金(保证金转为第一季度租金一部分)及承租方应支付的租赁交易服务费用一次性足额交至光谷联交所公司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界面中完成对第一季度租金和承租方应支付的租赁交易服务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承租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第一季度租金及承租方应支付的全部租赁交易服务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第一季度租金一次性划转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需提供近三年广告行业经营业绩(**万元及以上)证明材料(附发票佐证),并同时提供*人或以上企业员工(至少包含*名广告设计师)社保缴纳证明。

*、意向承租方承诺在取得租赁权后,在投放广告时须严格执行鄂州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广告发布标准及要求。

*、意向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及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公益性广告投放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公益宣传、政策法规推广、社会文明倡导等主题内容。公益性广告的发布时间、版面位置及内容由出租方统筹安排,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迟投放,承租方不得因此主张任何费用。

*、承租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广告发布协议若超出本次租赁合同期限的需报出租方书面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出租方书面确认的广告合同一律无效(由此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合同到期后,承租方立即停止广告经营活动,并配合出租方完成交接。否则出租方有权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意向承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设置广告设施和发布广告,不得经营发布国家广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广告,不得投放有伤社会风化及影响市容的广告,自觉维护社会公德。

*、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在安装和发布广告时,不得损坏公交站台的任何设施,如有损坏应按价赔偿,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接受公交公司监督。

**、承租方必须保证所有广告画面要始终确保完好、平整,如有损坏、画面模糊的应当*日内更换。若因广告发布导致的其他原因等现象被上级相关部门、甲方查获或媒体曝光的,限一日内整改到位,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将违约金交甲方,逾期未交将以违约金*倍金额从履约保证金扣除。若造成不良影响等难以消除的将追求相关法律责任。

**、意向承租方取得公交站台广告经营权后,需按照*年租金的*%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无违约等情况后无息退还。

**、意向承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如非出租方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无正当理由导致《公交站台*年广告经营权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视同承租方违约,出租方不退还承租方已交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意向承租方承诺在《公交站台*年广告经营权租赁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公交站台广告位经营权由出租方无偿收回,承租方在广告位上添置的设施(如有)均以现状交给出租方,且不要求补偿。

**、合同期内,遇到站台维修、事故、更新、调整等原因引起广告画面必须重新制作、修补以及影响广告不能正常运作的风险及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负责做好租期内的站台保洁和维护维修工作,签订《公交站台*年广告经营权租赁合同》的同时,同步签订维修与保洁合同。

**、本次交易应支付给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的产权交易租赁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出租方委托的湖北鄂州盛翔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本次招租标的出具的评估报告(鄂盛翔评报字【****】第***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本项目若成交,交易双方应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承租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三年及以上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包含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等,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万元。

*、意向承租方须在“信用中国”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于报名登记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重大事项披露

*、意向承租方提交申请前需对出租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申请时须承诺已对本次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取得租赁权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经营成本风险、政策规划变化、移交风险等)对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前应自行到现场查看核实所出租标的的实际状况,充分做好调查,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前

保证金交纳说明

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含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后(或在租赁保证金中扣除),其租赁保证金退回。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

*、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可进入”* 产权” *一个人中心** 资金转出,完成租赁保证金提现操作) 。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 ,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按约定应收取的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承租方报名时提供的资质及业绩证明等文件存在弄虚作假的;

(*)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能按期签订或不签订《租赁合同》及放弃租赁的;

(*)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能按期签订或不签订《租赁合同》及放弃租赁的。

标的资产信息

不动产

建筑面积

详见评估报告(平方米)

地址

鄂州市城区及近城区***座公交站台

其他说明信息

本次挂牌招租的公交站台包含鄂州市城区及近城区各式公交站台***座,广告灯箱***块,棚顶广告牌**块。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湖北鄂州盛翔资产评估事务所

租赁价格评估值

***.***万元

核准(备案)日期

**********

评估基准日

**********

核准(备案)机构

鄂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

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联系人

周年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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