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石油销售丽水分公司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5-11-24
浙江/丽水 招标采购
【浙石油销售丽水分公司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浙江/丽水-2025-11-24 00:00:00
单一来源采购申请报告****.****
浙江/丽水-2025-11-24 00:00:00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
二、报价有效期:**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石油销售丽水分公司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 序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 *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 | 项 | *% | ********** | 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丽水分公司*辆公务车辆(其中*辆别克***商务车,*辆尼桑厢式运输车,*辆长城牌厢式运输车,*辆传奇***轿车)整车维修、常规保养、小修及专项修理(详见技术规范书)。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一)单一来源理由 本项目为****年**月**日通过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公开询价方式。****年**月,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综合管理部提交续签申请相关材料,本次续签申请次数为第*次且合计时间不超过*年。 (二)单一来源依据 鉴于本项目属于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根据集团公司《生产综合类施工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执行,其中第四十条,第九款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询(比)价等采购方式签订合同,合同续签理由充分,市场价格波动不大的,可以根据原采购合同的约定续签合同,但续签的采购数量和合同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原合同的数量和金额(如超过应随续签申请报告提供价格合理性分析材料),续签的单次合同期限不得长于原采购的合同期限,且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 次,合计时间(含初次采购)最长不超过*年,本项目符合上述条款。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丽水市恒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环西路***号
八、公示有效期: ********** 至**********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 采购执行人:赵工 | 电话: *********** |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
单一来源采购申请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