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2025-11-24 00:00:00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年度“办问协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年度******;办问协同******;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号*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年度******;办问协同******;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陆佰柒拾叁万肆仟元整(****;*******.**元)/年,服务期*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陆佰柒拾叁万肆仟元整(****;*******.**元)/年,服务期*年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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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及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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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年度******;办问协同******;服务项目 |
*项 |
通过*****纳税服务热线、征纳互动服务等渠道面向南宁市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提供*******;*小时的涉税(费)咨询、涉税(费)查询、涉税(费)系统操作辅导、******;办问******;业务受理、投诉举报受理、意见建议受理、满意度回访等服务以及税法宣传、纳税人培训辅导等工作。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年。
本项目采取一次采购两年沿用,一年一签合同的办法。中标后,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有效期一年的采购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一年合同期满后,在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以及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与中标供应商续签第二年合同;一年合同期满但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需求取消,经采购人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中标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顺延。如因行政管理、公共服务或上级部门工作需要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或合同终止的,经采购人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中标供应商后,合同提前终止,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供应商明确确认放弃向采购人追究任何责任的权利。本项目第一年预算安排***.**万元,第一年服务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号*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楼)
方式:招标文件在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号*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楼)进行售卖,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文件的,必须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并编辑一份电子邮件发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可拨打************获取邮箱),邮件内容含需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名称及编号、竞标单位名称、收件人姓名、收件人联系方式及收件地址。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有效收件人联系方式的,不予办理邮寄手续;因此造成供应商无法按时获取采购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售价:招标文件每本售价***元,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价款交纳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开户行行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注: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年**月**日*时**分**秒至*时**分**秒)(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号*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楼,具体详见***屏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南宁频道(****://*******.********.***.**/*******/)、云之龙集团网(***.*****.**)上发布。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号
联系方式:覃燕倩,************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号*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楼
联系方式:李鸿海、廖宇静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鸿海、廖宇静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