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11-24 00:00:00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光明房产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光明广场项目商业体停车场经营服务外包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 **:** 至 ********** **:**止),具体如下:
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 |
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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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保底收益投标报价(元) |
经营服务费投标报价(元) |
增值收益分成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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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深圳市常盛物业有限公司 |
*******.** |
******.** |
①增值收益计算基数小于**万元(不含**万本数)部分:**%; |
**.** |
②增值收益计算基数大于等于**万元但不超过**万元(不含**万元本数)部分:**%; | |||||
③增值收益计算基数超过大于等于**万元(含本数)部分:**%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好停车(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 |
①增值收益计算基数小于**万元(不含**万本数)部分:**%; |
**.** |
②增值收益计算基数大于等于**万元但不超过**万元(不含**万元本数)部分:**%; | |||||
③增值收益计算基数超过大于等于**万元(含本数)部分:**%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成都智享泊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
******.** |
①增值收益计算基数小于**万元(不含**万本数)部分:**%; |
**.** |
②增值收益计算基数大于等于**万元但不超过**万元(不含**万元本数)部分:**%; | |||||
③增值收益计算基数超过大于等于**万元(含本数)部分:**%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采购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光明房产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号光明广场*楼北区***#室综合办
招标人名称:广州光明房产建设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