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镜湖区-交易结果】两艘吸砂趸船残值
2025-11-24
安徽/芜湖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芜湖市-镜湖区-交易结果】两艘吸砂趸船残值
安徽/芜湖-2025-11-24 00:00:00

两艘吸砂趸船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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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两艘吸砂趸船残值
转让方名称 镜湖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项目类型 交通运输工具
挂牌价格 **.** 挂牌期间 **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挂牌信息披露链接 ****://***.******.***//**********?******=*************
转让说明事项 *、特别提示 (*)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标的重量、长度、型号等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本公告中关于转让标的的相关描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须赴标的现场对标的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标的移交时均以现状交付,请各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 (*)本次转让标的应由具有船舶拆解资质的单位依法进行拆解,受让方负责本次转让标的拆解(如受让方具备相应资质的,由受让方负责自行拆解;如受让方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受让方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拆解)。受让方竞得标的后须负责将转让标的拖移至拆解现场进行拆解,拖移、拆解过程中的出现的风险、责任以及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意向受让方如需察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交现场察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察勘时间。 *、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受让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及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帐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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