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2025-11-24 00:00:00
四川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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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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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遂宁宸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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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遂安发改[****]***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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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遂宁市安居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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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
一、项目占地约**亩,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共***套。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主要包括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万平方米,新建住宅配套服务用房、养老托幼设施、物业服务房等*.*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设置停车位及充电桩,配套完善室内外附属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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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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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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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等全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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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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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
********** **:**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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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
********** **:**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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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五、资格要求: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方章(提供工程类注册信息一致的网上查询截图)。(*)主要专职技术人员*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章。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和缴纳的最近连续*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信誉要求:提供本公告比选文件后的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业绩要求:(*)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年*月*日)来,至少完成*个不低于立项金额*****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项目业绩,(*)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自****年*月*日起到比选截止日止)来,至少完成*个不低于立项金额*****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项目业绩。 注:业绩提供代理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 *、本项目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规定标准下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直接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各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上资料发送至邮箱: **********@**.***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格式,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命名)比选人将对收到的资料进行审查。 六、合同签订 中选单位必须按照比选人审定的合同形式签订服务合同,否则比选人有权取消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重新挂网招标。 七、其他要求 *、申请人所递交的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人员信息、业绩、说明、澄清等)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和隐瞒情形。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和隐瞒情形,在资格审核阶段,比选人将该申请文件作不通过资格审核处理;中选后发现的,比选人可以直接取消起中选资格,同时上报相关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中选单位以上人员为合同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须保证从事招标文件编制及日常对接的人员须为合同人员,在整个招标活动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和至少*名专职技术人员出场开展工作。 *、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资格严格按照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严禁使用非本单位注册或登记的从业人员办理招标代理事宜,一经发现将上报相关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中选人自收到或应收到比选人电话或书面通知后*日内到比选人处办理编制招标文件、公告、备案、挂网等相关招投标手续,否则按失信违约处理且申请人不得提起索赔。 *、中选人不得在编制招标文件、公告、备案、挂网等相关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若发现中选人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按该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金额的**%向比选人支付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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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吉女士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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