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11-24 00:00:00
重庆市璧山区北街幼儿园学生校服采购项目(*******************)网上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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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
| *** 元 | * 套 | *** 元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三、报名、投标、开标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公告发出后尽快前往参与网上报名(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成交原则
六、商务条款
*.校服发放前,按照合同约定,采取随机抽样方式进行验收。重点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学校应当将校服生产企业提供的校服男女样衣至少各*套保留一年以上,以备查验。
*.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在供货企业送检的基础上,选购单位可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检验费用由选购方与供货企业通过合同约定,不得向家长收取。
*.产品包装材料归购买人处置。
*.采用人民币单价报价,总报价计价单位为“元/套”(保留*位小数一套装),总报价仅作为评审用,不作为结算依据。实际以学生购买单件单价为准。报价含材料、人工、设计、运输、仓储、包装、检验费、售后服务、税费以及困难学生无偿提供校服等所有一切费用,即所制作该项目服装成品送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交货价。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有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供应商的投标总价及单项报价不能超过本项目网上竞采文件给出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校服费用由学校向学生或家长代收。学生缴纳的校服经费存入学校代管资金账户,按代管资金使用办法进行管理。全部校服验收合格,并在学生试穿、调换等工作完成后,经校服选用组织同意方可向供应商按合同方式支付货款。
七、其他要求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