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2025-11-24 00:00:00
连平县绣缎镇典型村培育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年**月**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源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的“连平县绣缎镇典型村培育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页*.*.*(*)商务部分评分标准(**分)诚信综合评价(*分)
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在地级市或以上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用评价中,设计单位诚信等级评价情况:
(*)***级(或以上)的,得*分;
(*)**级的,得*分;
(*)*级的,得*分;
(*)其他等级的不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分,投标文件须提供信用评价数据信息网页截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以投标截止当天“地级市或以上建筑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数据作为评审依据。
更正为:
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在地级市或以上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用评价中,诚信等级评价情况:
(*)***级(或以上)的,得*分;
(*)**级的,得*分;
(*)*级的,得*分;
(*)其他等级的不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分,投标文件须提供信用评价数据信息网页截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以投标截止当天“地级市或以上建筑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数据作为评审依据。
二、原招标文件***页*.*.*(*)商务部分评分标准(**分)类似业绩(*分)
(*)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自****年*月*日以来(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承接过市政类或建筑类项目设计业绩的,每项业绩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
(*)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自****年*月*日以来(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承接过市政类施工业绩的,每项业绩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分。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或发包人证明(须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不予计分。
更正为:
(*)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自****年*月*日以来(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承接过市政类或建筑类项目设计业绩的,每项业绩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
(*)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自****年*月*日以来(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承接过市政类施工业绩的,每项业绩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分。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或发包人证明(须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不予计分。
三、原招标文件***页*.*.*(*)商务部分评分标准(**分)技术团队(*分)
*.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拟派施工团队(除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外):
(*)技术项目负责人
更正为:
*.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拟派施工团队(除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外):
(*)项目技术负责人
四、原招标文件****页
连平县绣缎镇典型村培育一期工程***总承包
更正为:
连平县绣缎镇典型村培育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五、原招标文件****页 目录
九、设计技术方案
十、施工组织设计
更正为:
九、施工组织设计
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出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人:连平县绣缎镇人民政府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