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东出让2024-12号)
2025-11-24
海南/东方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东出让2024-12号)
海南/东方-2025-11-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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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分  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年**月**日 **:**
名  称: 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东出让*******号)
文  号: 东自然资告字〔****〕**号 主 题 词:

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东自然资告字〔****〕**


经东方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拍卖出让以下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 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

宗地面积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拍卖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东出让*******号

东方市八所镇福久村东侧、海南环岛高速公路西侧

*****平方米(折合**.***亩)

二类工业用地

**年

容积率≥*.*

建筑系数≥**%

绿地率≤**%

建筑限高≤**米

****万元

***万元

二、 开发建设要求

(一)该宗地若实施装配式建筑,应按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执行。

(二)严禁将非城镇住宅用地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

三、 本次出让地块按净地条件出让。

四、 竞买资格要求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竞买人与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 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及其控股股东、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拍卖:

*、在东方市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在东方市有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具有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或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或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且尚未结案或查处整改的。

五、 交易说明

本地块采用全流程网上交易,交易过程所有环节都通过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具体见拍卖出让手册。可从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

六、 时间安排

(一) 竞买申请与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 竞买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年**月**日**:**。

(三) 拍卖开始时间:****年**月**日**:**。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报价截止时如有人报价,交易系统限时*分钟在线询问是否有人愿意竞价,如有人竞价,以价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服务费为*万元,由竞得人支付。

(二) 成交后,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剩余土地出让金由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全部付清,并按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支付利息。拍卖出让金不含各种税费。

(三) 竞买人可使用银行保函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纸质保函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前*个工作日内送达我局。

(四)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手册,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八、 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东方市八所镇二环南路*号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王女士曹女士

联系电话:************* ***********

查询网址:****://**.******.***.**/****

****://**.******.***.**

****://***.*********.***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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